专家为新版《广告法》禁止烟草广告点赞

日期:2015-05-27      阅读:2039次

  法制网北京5月19日讯 记者王开广 针对烟草广告或变相烟草广告已广泛渗入到新媒体和购物袋等各种传播载体、各项烟草促销和赞助活动花样繁多,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修订后的《广告法》已经全面禁止了所有的烟草广告。对此,专家表示新版《广告法》是史上审议通过的争议最大、表达意见最充分的法律,人大代表广泛听取意见和积极履行职责,政府控烟履约的决心,从而促成了全面禁止烟草条款的出台,阻止了烟草企业企图为做烟草广告留下的空间,但需要警惕烟草企业对《广告法》的其它解读。

  这是记者从中国控烟协会今天下午在北京举办的《广告法》专家解析座谈会上了解到。与会专家认为,烟草广告吸引了新的烟草使用者、增加了吸烟者的烟草消费量、弱化了吸烟者的戒烟意愿,并诱使戒烟者重新开始吸烟。1999至2004年间在英国开展的一项研究发现,青少年能够识别的烟草营销每多出一种,开始吸烟的可能性就上升7%。

  中国控烟协会对烟草广告、促销和赞助的监测结果显示:我国烟草业不仅在报刊、电视等传统媒体大做烟草广告或变相烟草广告,而且已经广泛渗入到互联网、移动互联网等新媒体以及户外、服装、纸巾盒、购物袋等各种传播载体,各项烟草促销、赞助活动花样繁多。

  另外,烟草业也利用促销和赞助进行烟草广告。对烟草业在2014、2015年连续两次对销售点进行的烟草促销活动比较显示,2015年较2014年上升了6%,其中品牌品鉴会上升了300%,微信、互联网上升了33%。对烟草业在2015年、2014年与2013年连续三年进行烟草赞助相比较显示,其中:扶贫救灾赞助, 2015年较2014年上升了23%; 捐资助学赞助: 2015年较2014年上升了155%。

  座谈会上,专家盛赞新的《广告法》全面禁止了所有的烟草广告。“我见证了《广告法》修订的全过程,使我特别感动的是在这次禁止烟草广告的修订过程中,深深体会到了工商、卫生、国务院法制办、全国人大等有关部门放下身段、深入非政府组织、专家、学者中,认真听取对全面禁止烟草广告的意见和建议。”中国控制吸烟协会常务副会长许桂华告诉《法制日报》记者。

  业内人士指出,三次审议中,常委们积极履行职责,以《宪法》“保护公众健康”为宗旨,以保护公众健康为职责,以表达民意为己任,认真了解《公约》内容已经为什么全面禁止烟草广告的依据。因此使得最终通过的《广告法》禁止了所有媒介发布烟草广告,禁止了在所有公共场所发布烟草广告,禁止了户外烟草广告,禁止了向未成年人发送任何形式的烟草广告。几乎覆盖了方方面面,没有给烟草企业留下做烟草广告的任何空间。

  “我要为政府有关部门认真听取意见点赞,为人大代表积极到民众中听取意见、履行责任点赞,为全面禁止烟草广告点赞!但需要警惕烟草企业对《广告法》的其它解读!我国吸烟率尚未下降,为了国民健康,希望完全按照新版《广告法》执行,不再产生新烟民。”许桂华说。(责任编辑:蒋龙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