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 明

日期:2015-09-11      阅读:2349次

    本所已于2015年8月31日终止了与安徽徽旭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的战略合作协议,若此后该公司运营互联网平台再次出现皖正所、马华平律师等字样,一律与本所无关,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将由该公司承担。若给本所及马华平律师带来损害及负面影响的,本所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