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知识产权局首批公职律师获颁资格证书

日期:2013-12-17      阅读:2069次
国家知识产权局首批公职律师获颁资格证书
 
2013年12月6日,在国家知识产权局举办的律师制度与公职律师试点专题报告会上,首批国家知识产权局系统的55名公职律师获得司法部颁发的公职律师职业资格证书。
    国家知识产权局条法司负责人在会上表示,为推进依法治国,实施依法行政,完善知识产权法制建设,规范全国知识产权局系统公职律师试点工作,加强全国知识产权局系统公职律师队伍的管理,根据司法部相关要求,参照现行律师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国知识产权工作实际需要以及法律工作人员的具体情况,经司法部批准,国家知识产权局在全国知识产权局系统建立了公职律师制度,开展公职律师试点工作。
    会上,司法部律师公证工作指导司有关负责人作了《律师制度与公职律师试点》的专题报告。从我国律师制度的发展概况、开展公职律师试点工作的设想及发展趋势等方面讲解了实施公职律师试点的必要性和重要意义。
据了解,公职律师是指具有司法部颁发的相关资格证书,供职或受聘于政府职能部门或行使政府职能的部门,专职从事法律事务的人员。今年以来,在司法部批复同意国家知识产权局制定的《全国知识产权局系统公职律师试点工作方案》基础上,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公职律师试点工作逐步推进,国家知识产权局条法司、专利局审查业务部、专利复审委员会的55名符合条件者成为国家知识产权局首批公职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