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一周多,男方要求离婚,律师代理驳回起诉

日期:2013-12-30      阅读:3142次

婚生子不满两周岁,男方以女方有家庭暴力、婚前缺乏了解,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为由起诉杜某要求离婚,并将女方及孩子赶出家门。我所史道聪和唐磊两位律师代理女方参与诉讼。法庭调查过程中,通过举证质证,发现男方诉状中陈述的大多不符合事实,后法院依法驳回了男方的诉讼请求,判决不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