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例市民因雾霾起诉环保局索赔一万元

日期:2014-02-26      阅读:2300次

   “除了到处一片灰蒙蒙,哪里还有蓝天白云的影子?倒是常能闻见点儿刺鼻的气味。”石家庄市民李贵欣说,他因难以忍受持续肆虐的灰霾天气以一纸诉状将石家庄市环境保护局告上法庭,要求其依法履行治理大气污染的职责。治理雾霾是一项长期工程,这急需要用功治“霾”,但更重要的还要让群众有实实在在的感受。

  小市民VS环保局

  “我是20日向裕华区人民法院递交的诉状,会否受理此案,将在本月内揭晓。”47岁的石家庄市民李贵欣说,自己来石家庄工作已有10多个年头,见证这座城市经济发展的同时,对空气质量越来越差也有切身感受。

  “如果当地环保部门监管到位,企业都遵守法律,按标准排放,空气质量怎么会恶化到这种程度?当地环保部门难道没有责任?”李贵欣说,污染企业为数众多,难以确认责任主体,只好起诉其监管部门环保局。

  李贵欣告诉记者,他下定决心用法律途径维权始于2013年底,当时因雾霾锁城,石家庄实施了机动车限行政策,第一次感受到大气污染影响到自己出行。另外,外地亲朋调侃对石家庄空气质量的种种戏谑也让自己“很受伤”。

  “相比机动车尾气排放,产能巨大的污染企业才是污染石家庄大气环境的罪魁祸首,而作为其监管部门的环保局执法力度明显存在欠缺。”李贵欣说。

  用功治“霾”更要让群众看到

  据河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数据显示,2013年,河北省11个设区城市均按照新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进行空气质量监测和评价,重度污染以上天数最多的是石家庄,达151天。

  治理雾霾是一项长期性、综合性工程,不仅需要环保部门加强监管,还需要整体产业的转型以及生产方式和观念的转变。需要环保、气象以及相关执法部门形成合力,更需要公众从身边做起。

程钢告诉记者,实际上,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一直是石家庄环保工作的重中之重,以“压煤、抑尘、控车、迁企、减排、增绿”为重点,开展了一系列的整治和改善工作。通过一年的努力,石家庄空气质量较去年已有明显改善,截至2014年2月24日,石家庄六项大气污染物浓度同比去年,PM10下降11%、PM2.5下降14%、SO2下降35%、CO下降29%、臭氧8小时下降3%、NO2基本持平,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下降16%。优良天数4天,其中1天为优,同比去年增加2天(其中优1天)。

  “当然,统计数值上的趋好反映,并不能与群众的切实感受完全匹配,主要原因在于,目前我们治理环境污染的速度,与还群众对美好环境的期望还存在现实差距的矛盾。”程钢说。

  治理雾霾需更多民众参与

  免费为此案提供代理的吴玉芬律师告诉记者,本案应属全国首例因政府未有效履行职责,导致空气污染,侵害公民财产和健康权益后,由自然人以个人名义向有关部门主张损害赔偿权利的行政案件,具有鲜明的公益性质,是一起典型的公益环境行政诉讼案件。

  作为被起诉方的石家庄市环境保护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程钢表示,公民有通过法律途径表达诉求的权利,此次案件表明市民关注石家庄的大气环境,公众环保意识在逐步提高,这一点值得肯定。不管这项诉讼最终结果如何,石家庄市环保局都将恪尽职守,继续做好环境治理工作。

  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研究员韩翃(化名)认为,公众需要认识到治理雾霾是一个复杂的过程,涉及到一个地区的产业结构,不是一朝一夕能够完工。当然,环保执法的力度仍然需要加强。“公众的环保意识增强,石家庄市民以法律手段监督有关部门的治霾为人们开启监督的新道路。除了法律监督,如果每个公民生活中能够少开私家车,少用塑料产品,节约用电,这些看似微不足道的积累乘以13亿是改变环境的强大力量。”韩翃说。(记者马天云 吴昊)